经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研究决定,对2018年“量服”入户调研宣传物品进行采购,资金来源为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采购单位,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采购概况
(一)物品名称:具有泸州地方特色的文化工艺品——蝴蝶画书签(以蝴蝶为原材料制作的书签),书签上印制可以扫描的“四川省残联微信二维码”等;
(二)物品尺寸:长13—17cm,宽5—8cm;
(三)物品数量:15万份(大写壹拾伍万份);
(四)时间要求:30日历天;
(五)交付方式:由中选人送到各县区残联;
(六)付款方式:物品交付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
二、比选资格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营业执照范围必须含有:文化工艺品类;
(三)非四川境内注册的公司,必须在四川省内具有售后服务网点;
(四)依法缴纳税收;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比选;
凡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不得参选。
三、比选报名
(一)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14日上午10时30分止;
(二)地点: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量服办;
(三)比选申请书一式二份(清楚载明比选申请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四、比选安排
(一)时间:2018年5月14日上午11时;
(二)地点: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会议室。
五、比选文件:
(一)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非四川境内注册的公司在比选文件中提供针对该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须同时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报价表,格式:产品名称、图片、材质、技术参数、单位、单位报价(计入运输等全部费用)。
比选申请人应于比选之日到场签到后立即提交比选文件(密封),不交、延迟提交、提交非密封件均视为放弃;以上资质证件均不接受公证件;以上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和报价表必须加盖比选申请人印章(鲜章)。
六、比选办法
(一)本项目采用产品质优且总价低的综合中选方式(单价零报价作无效处理);
(二)如比选申请人少于3个,取消本次比选重新安排比选;
(三)中选人应在中选结果通知后7工作日内与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签订项目合同,逾期视为放弃由第二候选人中选。
七、评审组织
(一)评审小组:由市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3人或者3人以上单数;与比选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人员除外)。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当评审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采用少数服从多数办法。
八、联系方式
(一)比选人: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联系人:范先生、钟女士
(三)联系电话:0830—3115121
(四)地址:泸州市人民政府二号楼底楼
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4月24日